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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工会主席职责

发布时间:2010年04月12日 来源: 未知 字体大小:

一、在系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。
二、贯彻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、批示精神,围绕院中心、重点工作,制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和指导各分工会开展工作。
三、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进行民主法制教育,进行“三观”和“三德”教育,进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,把教职工塑造成“四有”新人。
四、组织教职工对学院各项工作实行民主管理,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。
五、代表教职工参政议政,履行工会职能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六、主管学院工会的机构设置、会费收缴与使用、印章管理、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、监督工作。
七、协调党、政、团各部门关系,主动接受系党总支的领导,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八、组织和落实各项劳动竞赛活动,树立先进典型。
九、配合教职工生活福利,关心教职工疾苦,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,帮助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。
十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做好工会专、兼职干部的培训和考核,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。
十一、完成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建筑工程系分工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