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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的权利与义务

发布时间:2010年04月10日 来源: 建筑工程系网络信息部 字体大小:

一.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:

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,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;
参加社会服务\勤工助学,在校内组织、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;
申请奖学金\助学金及助学贷款;
在思想品德、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,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;
对学校給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,向学校\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;对学校\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\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;
法律\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.
二.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: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遵守学校管理制度;
努力学习,完成规定学业;
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,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;
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;
法律\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.